1974年

呈检讨教育内阁委员会备忘录

谨呈者:
欣 悉我中央政府成立检讨教育内阁委员会,以检讨我国现行教育实施状况,具见开明。本年十月十日马来西亚海峡时报载有教育部长呼吁”所有关心教育之团体或个 人,於一九七五年元月三十一日以前将有关意见提呈贵委员会”之谈话中,有数语提到宗教价值,吾人实有同感。爰特就宗教价值在教育领域上之重要性及建议提 供,至希予以考虑与采纳!

教育部长马哈迪医生云:”许多人知道,宗教观念的价值,在西方业已改变或已被摧毁,在目前西方人士再也不关注宗教了。这种思想正在渗入马来西亚社会,这正 是我们所担忧的事情”。(见十月十日海峡时报)诚然,吾人亦正为此担忧。但吾人从各报章(包括海峡时报)十一月廿二日的新闻,复报导马哈迪部长宣称一个” 各学校回教教育谘询理事会”已经成立,并定明年小学教育回教师资训练经费为二千二百万元,足见政府对回教教育之重视。

不过,本邦是多元宗教的国家,本邦宪法第三条亦规定:”回教为本联合邦国教。其他各宗教亦得在和平与和谐中自由奉行。国家原则第一条除同样复述此一规定 外,并加上”任何公民都不得以宗教的原因而予以歧视”。在国家原则注释第四”自由社会”一段更说:”我们献身致力於确保我们自由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在这个 社会中,只要不妨碍国家团结的需要,所有的成员都可以自由信仰及奉行他们的宗教,习惯及文化。马来西亚国家与其他国家不同的一个特徵,就是具有丰富与多姿 多采的不同文化传统和风格。我们要达致的社会就是把这些不同的特徵化为我们的资产与力量根源的社会”。

由此吾人深感,国内各大宗教,对於团结国家,和谐全民的重大使命都有责任与权利。佛教在世界与在本邦都算是各大宗教之一种,它的慈悲与智慧并重的教义,导 使二千五百馀年来,无论在任何国家内和国际间都不曾发生过任何宗教的战争;反之它只盛倡与实行大家和谐相处。所以对付当前世界的歪邪观念及暴力思想,佛教 应系对治的良方。而且不但本邦国内有此需要,即本邦所倡导而为邻国所支持之东南亚区域之「和平自由与中立」运动,事实上也恰好是回教与佛教之两教拥有最多 的信徒。这些事实是稍有常识眼光与胸襟的人士所能了解的;何况是旨在集思广益,贵委员会诸公对宗教教育之重要性,自亦不待多言矣。

本会是全马三百多间各自拥有若干佛教信徒之佛教寺院团体,并加上六千多位个别出家,在家的佛教信徒共同组织的全马佛教总机构,吾人有鉴於此,益觉有需要提供如下的具体意见,希 贵委员会予以认真的考虑与采纳:

(一)本邦各中小学校,凡有十五名学生要求研读佛学时该校校长应设法开办教授佛学之班级。在此制度施行初期,倘或教授佛学之师资未足分配,得采用巡回教学之办法。

(二)本邦政府举办之各级考试,应列佛学为选考科,使各校研读佛学之学生,得以自由选考佛学一科。

(三)马来西亚佛学院为本会所主办,按照佛教水准,设有初中级,高中级及深造级之三级课程,每级三年毕业。学生为在家与出家信徒,教师则由法师及在家学历 相当之教师担任。课程除以佛学为主修科外,马来西亚语文,英文以及其他相当之学科,皆有教授。如政府决定在本邦各中小学开办佛学班,请与该院当局联络,彼 将提供教授各级佛学之师资。

(四)马来西亚佛学院同时亦附设佛学函授班,俾对佛学有兴趣而不能离开其本人家庭进入佛学院攻读之青年予以进修佛学之机会,本会自去年起,又曾与马来西亚 佛教青年总会等佛教团体,联合举行每年一度之各级佛学考试。此佛学函授班学生及获得佛学考试文凭之学生成绩优良者,经过适当之训练,亦可成为本邦各中小学 佛学班师资。

(五)如政府决定在本邦各中小学开办佛学班,有关各级课程之订定,课本之选择以及师资之训练等工作,如有需要,本会乐意协助政府策划进行。

谨呈
马来西亚检讨教育内阁委员会
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一日
马来西亚佛教总会
主席 释金明

(摘自《无尽灯》第六十七期,一九七五年春季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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