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发展大蓝图-附录

附录23 – 佛团的研究

• 佛团的种类及其应有的责任。(地方性、州级与全国性、专业性)
• 地方性佛团可展开的活动及各项活动的计划书。
• 理想的佛团会员人数。
• 会员人数太多如何处理。
• 兴趣不同如何处理。
• 佛团的领导方式。
• 佛团的财务问题。
• 对内或是对外(巩固与发展)。
• 地方性佛团应扮演的角色。州级与全国性佛团应扮演的角色。

佛团的章程

目前华人社团正展开兴革运动,特别是对章程方面要求改革。佛总也跟随时代的
,应检讨其章程,如主席最多可任二届或三届等,佛团的章程也是一样。

解决方法:佛总可加强其秘书处,协助执行这方面的工作。

总会与分会的行政管理

社会在发展,佛总也在发展。佛总总会与分会的秘书处,理应在原有的基础上,增聘年青,三种语文都精通,能掌握资讯工具,且对佛教事务熟悉的行政人材,协助处理日常的行政工作。

解决方案:由常务委员会及各州分会决定聘用人材,以加强行政力量。聘用人材是,应给予合理的薪金津贴,也同时要求有相应的表现。

对全国性组织的研究

• 目前有多少个佛教全国性团体,考虑是否应吸收为马佛教协调委员会的成员,因有些名为全国性团体,但没有分支会。目前南传的代表是SASANA,只是一间寺庙而非正式的全国性团体,应鼓励他们成立真正的全国性组织,才能发挥全国性团体的责任。
• 全国性团体的责任。在全国各地应有自已的组织。在没有佛教道场的地方,有责任去成立佛教组织。要求会员响应全国性的号召。
• 全国性团体应通过马佛教协调委员会拟定一些共同的计划,并参与推动之。
• 马佛教理想的组织结构。
马佛教协调委员会适当时可发展成为佛教在马来西亚的最高领导机构。其成员必需是真正的全国性团体,正如社团注册官所规定那样,而作为最大的团体,马佛总应成为委员会的当然主席,团体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应根据其组织的大小或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

列出具体的建议。